丁丁怪在我的28歲生日送給我一台Leica的minilux底片機,到目前為止已經過了一年,但是很坦白地說,我們還是超不會操作的!就是關於在什麼狀態下應該要將哪個鈕調整到哪個位置,雖然說剛收到相機的時候,也曾興致勃勃地把使用說明書讀過一次,並且上網查了一堆部落客的"使用介紹",不管是說明書或blog上面每個字我絕對都認得,但讀完之後....um....我決定還是用最自動的模式好了
關於相機,我承認我們一向非常笨拙,光圈,快門或鏡頭種類,一概超級不明白,
不過在苦手外行之餘,我們仍笨手笨腳地記錄下了些什麼,
一卷累積了將近半年的底片,所沖洗出來的回憶,果然特別濃郁
照片中真正重要的啊,不是構圖也不是光線(雖然我們也有點在乎那些...)
而是,一份情誼,一個承諾,或一段時光的不滅佐證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