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常95%以上的服裝設計師都很低調,
不過Jeremy Scott絕對就是那小於5%pool裡的佼佼者!
(看他每次拍照身體凹成那樣也不難看出他有多想紅....)
你說Jeremy Scott的設計到底有沒有品味,
說穿了就是把自己的臉啊、有眼睛的pizza啊、拿機關槍的熊啊、錢啊、
自己的臉again啊、電話啊、站在星球上的太空貴賓狗啊、很像米老鼠的頭啊、
腳印啊、輪胎痕啊、隱藏版的自己的臉啊......
這些莫名其妙的圖案印在棉布上做成衣服,
或是幫牛仔褲加一些翅膀啊或是外套加條尾巴一類的...
不過他可以讓澳洲的TSUBI、日本的Garcia、法國的LONGCHAMP、時尚運動大牌adidas都來找他crossover,
甚至於把他幾百年前(我是誇飾法...)的設計再拿來一用再用或是換個位置再用(譬如說把翅膀從褲子裝到鞋子....),
總之就是怎麼用都不厭倦,大家排隊搶著買來再炒賣也不厭倦.....
以及AGYNESS、LADY GAGA、志玲姐姐爭相都要穿上他的collection.....
那你說Jeremy Scott的設計到底有沒有品味啊?
早前Jeremy Scott到香港宣傳與adidas合作的系列,
我的香港編輯友人正好有機會採訪他,
有天晚上她在msn敲我說:milla~妳有沒有想問Jeremy Scott什麼問題啊!
我當下直覺反應是:我又不喜歡他,關我什麼事啊~~
於是我就隨意回答她:不如你問他覺得自己還能紅多久吧?哈哈哈哈....
總之呢,我就是事不關己的樣子
但後來仔細想一想,才發現,
我動不動就要在國外網站線上購買Jeremy Scott、
或在日本拍賣標Jeremy Scott、
甚至請香港友人用媒體價幫我買Jeremy Scott(前陣子最新購入的單品就是Jeremy Scott與LONGCHAMP合作的骨頭印花包...)
這樣的我,竟然還敢說我其實我沒有很喜歡Jeremy Scott!!!
天啊!這時我才明白,原來我最痛恨的那種假道學的人.....就是我自己!!!
不過慢慢冷靜之後,我又在心中理性剖析了一番,
為何對於Jeremy Scott明明就愛買得要命,
卻又不願意承認他是我最愛的設計師之一呢?
後來,我發現”速食理論”正好可以用來解釋這一切:
就像如果有人問你最喜歡的餐廳是什麼?
你可能會回答某某知名西餐廳或什麼日本料理或哪裡的人氣小吃店,
總之你絕對不會回答是麥當勞!
但是,你卻不得不承認,有時候,
你就是很想吃麥當勞!甚至是...你根本三不五時就要去麥當勞報到!
原來Jeremy Scott對我而言,就是麥當勞!
雖然你知道它其實是垃圾食物,
專家學者也都說了常吃它會對健康影響很大,
但是它鹹又乾的薯條、油又鹹的炸雞、甜又膩的糖醋醬、薄又乾的吉士漢堡.....
雖然知道不好吃,可是就是很喜歡吃還從小吃到大都吃不膩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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